時間:2015-03-19 09:34來源: 作者: 點擊:次
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關于開展2015年
貴州省綠色建筑評價標識項目申報和評審的通知
為切實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轉發(fā)發(fā)展改革委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綠色建筑行動方案的通知》(國辦發(fā)〔2013〕1號)精神以及《關于加快推動我國綠色建筑發(fā)展的實施意見》(財建[2012]167號)的要求,引導貴州省綠色建筑健康發(fā)展,推動綠色建筑評價標識工作,根據(jù)住建部《關于同意開展一、二星級綠色建筑評價標識工作的批復》(建科綜函[2012]165號)和《貴州省綠色建筑評價標識管理辦法》(試行)等文件要求,經(jīng)研究,決定組織開展2015年貴州省綠色建筑評價標識項目申報工作。我省綠色建筑評價標識采取項目申報立項、專業(yè)評審、統(tǒng)一評價標識、統(tǒng)一管理的方式進行。對取得綠色建筑評價標識認證的項目按照國家和省有關政策給予財政政策激勵。請各有關單位認真組織做好本次申報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項目條件
按照國家《綠色建筑評價標準》(GB/T50378-2006、GB/T50378-2014)或貴州省《綠色建筑評價標準》(試行)(DBJ52/T065-2013)自查、自評并通過初評,基本滿足綠色建筑一星級或以上的民用建筑項目。
二、申報評審程序
(一)、申報單位或委托我省綠色建筑評價標識技術依托單位咨詢和制作《貴州省綠色建筑評價標識項目申報書》(附件一)并提供貴州省綠色建筑評價標識申報聲明(附件二)及相關證明材料,經(jīng)項目所在市、州住建局簽署申報意見并報送貴州省綠色建建筑評價標識管理辦公室(下稱省“綠標辦”)。
(二)、由貴州省綠色建建筑評價標識管理辦公室安排對《貴州省綠色建筑評價標識項目申報書》進行初步審查。
(三)、初審通過的項目由省綠標辦提交貴州省綠色建筑評價標識專家委員會組織評審。通過評審的一、二星級項目由省綠標辦授予項目標識證書和標志,并報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備案,通過評審的三星級項目由省綠標辦報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評審。
三、申報地點、聯(lián)系人
申報截止時間:2015年9月1日
省綠標辦地址:貴州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建筑節(jié)能與科技處(貴陽市延安西路2號)
聯(lián)系人:王翔許家強
聯(lián)系電話:0851-85360129(傳真)0851-85360246
附件1:
附件2:
貴州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
2015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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