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5-03-21 18:56來源: 作者: 點擊:次
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
關于認真開展全省工程項目勘察設計質量自查工作的通知
青建設〔2015〕21號
根據(jù)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實施方案》(建市〔2014〕130號)的總體要求及我省《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實施方案》(青建工〔2014〕435號)的安排部署,從2015年1月起,我省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工作進入全面排查階段。為切實有效地開展工程勘察設計質量治理工作,現(xiàn)將全省工程項目勘察設計質量自查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勘察、設計企業(yè)應對近兩年承攬的工程勘察設計項目進行自查,重點是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的巖土工程勘察報告與施工圖設計文件中執(zhí)行相關勘察、設計規(guī)范及強制性標準條文要求的情況,內部質量保證體系和制度落實情況,項目負責人責任落實情況等。
二、各施工圖審查機構應對近兩年審查的工程項目施工圖設計文件進行自查,重點是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過程中執(zhí)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情況,錯審漏審情況,審查意見書落實情況,專家會審制度落實情況等。
三、各勘察、設計企業(yè)、施工圖審查機構的自查工作應在2015年4月1日前完成,自查工作結束后,應整理匯總自查情況報告、項目清單等相關資料,以備我廳督查時檢查。
四、各勘察、設計企業(yè)、施工圖審查機構要高度重視此項工作,認真組織開展自查,對自查發(fā)現(xiàn)的問題應自行整改。對整改不到位的和從今年1月1日起新承攬的項目還出現(xiàn)違法違規(guī)行為的,我廳將嚴格依照有關規(guī)定依法從嚴處理。
五、從2015年4月1日起,我廳將在各勘察設計企業(yè)、施工圖審查機構全面自查的基礎上,每半年對全省工程勘察設計項目進行一次督查檢查,重點檢查保障房項目、棚戶區(qū)改造項目、群眾投訴舉報項目、市場監(jiān)督檢查及施工圖審查中存在問題較多及有不良記錄的勘察、設計企業(yè)所承攬的項目。
六、各勘察、設計企業(yè)、施工圖審查機構要以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為契機,進一步健全企業(yè)、機構內部質量管理體系和規(guī)章制度,嚴格落實各級責任,防范和杜絕各種違法違規(guī)行為的發(fā)生,不斷提高我省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質量水平。
青海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
2015年1月20日
抄送:本廳主管領導,廳直各單位。
青海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辦公室 2015年1月21日印發(f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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