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qū)建設局、市直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規(guī)范我市施工招標評標管理工作,保證招標評標工作的科學性和公正性,促進我市建設事業(yè)健康發(fā)展,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建設部等七部委12號令《評標委員會和評標方法暫行規(guī)定》、建設部89號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管理辦法》和《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管理實施細則》、孝建設發(fā)[2005]82號《規(guī)范建設工程施工招標投標活動的暫行規(guī)定》,結合我市的實際情況,在多方征求意見的基礎上,制定《孝感市建設工程施工招標評標管理暫行辦法》,現(xiàn)印發(fā)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zhí)行。本暫行辦法適用于采用定額計價和采用工程量清單計價但只評審清單總報價方式進行招標的工程建設項目。在執(zhí)行中出現(xiàn)有關情況,請及時反饋給孝感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辦公室。
二OO八年五月十三日
孝感市建設工程施工招標評標管理暫行辦法
一 總則
第一條 為了進一步規(guī)范建設工程施工招標評標活動,維護招標投標活動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建筑市場健康發(fā)展,根據(jù)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在孝感市境內進行公開招標的建設工程施工招標的評標定標活動,適用本辦法,邀請招標參照執(zhí)行本辦法。
第三條 評標活動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科學、擇優(yōu)的原則。
第四條 建設工程招投標管理機構依法對全市的建設工程施工招投標活動實施監(jiān)督管理,依法查處招投標活動中的違法行為。
第五條 本辦法適用于各類房屋建筑工程、裝飾裝修工程和與其配套的線路、管道、設備安裝、市政基礎設施以及園林綠化工程。
第六條 本辦法規(guī)定的資格審查辦法是資格后審辦法。投標申請人購買招標文件只需登錄湖北孝感招標采購網了解相關信息。
招標人不組織投標預備會(答疑會)和踏勘項目現(xiàn)場活動,投標人認為有必要的可自行踏勘項目現(xiàn)場。投標人在閱讀招標文件和踏勘項目現(xiàn)場中若存在投標疑問,應當按照招標文件中指定的電子信箱(或地址)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通過電子郵件傳遞給招標人,但不得署名。招標人將所有投標人的疑問解答后,在規(guī)定時間內將書面文字市建設工程招投標管理機構備案后送市綜合招投標交易中心網上公布。
對一些較復雜或有其他特殊情形的項目,招標人如確需通過召開投標預備會的方式解答投標疑問或組織踏勘項目現(xiàn)場的,應當實行不記名、不簽到制度,投標人可自行決定是否參加。
二 評標委員會
第七條 評標委員會由招標人依法組建,負責評標活動,向招標人推薦中標候選人或者根據(jù)招標人的授權直接確定中標人。評標委員會成員一般應由招標人從孝感市建設工程評標專家?guī)熘须S機抽取。成員人數(shù)為7人以上單數(shù)。
第八條 評標委員會成員名單一般應于開標前確定,與投標人有利害關系的人不得進入相關工程的評標委員會。評標委員會成員名單在中標結果確定前應當保密。
對于技術特別復雜、專業(yè)性要求特別高或者國家有特殊要求的招標項目,采取隨機抽取方式確定的專家難以勝任的,經市建設工程招投標管理機構備案后,可以由招標人直接確定并報市綜合招標交易中心。
第九條 評標委員會開始工作之前由評標委員會推舉產生一名負責人即評標委員會主任。評標委員會主任與評標委員會其他成員有同等的表決權。負責協(xié)調,組織評標活動的進行,并負責評標報告的編寫。
第十條 評標委員會主要職責:
(一) 認真審核投標文件內容和資料,全面評審投標文件;
(二) 根據(jù)招標文件內容否決不合格投標文件或界定廢標;
(三) 根據(jù)招標文件的規(guī)定推薦中標侯選人或根據(jù)招標人的授權直接確定中標人;
(四) 建議是否重新招標;
(五) 完成書面評標報告并提交招標人或招標代理公司。
第十一條 招標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標代理機構應當向評標委員會提供招標文件、圖紙及其有關資料。
第十二條 評標委員會成員應當客觀、公正的履行職責,遵守職業(yè)道德,對所提出的評審意見承擔個人責任。
第十三條 評標委員會成員和與評標活動有關的工作人員不得透露對投標文件的評審和比較、中標候選人的推薦情況以及評標有關的其他情況。
前款所稱與評標活動有關的工作人員,是指評標委員會成員以外的因參與評標監(jiān)督工作或事務性工作而知悉有關評標情況的所有人員。
三 評審程序和內容
第十四條 評標委員會開始評標工作之前,必須首先認真研讀招標文件。招標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標代理機構應當向評標委員會提供評標所需的重要信息、數(shù)據(jù)和評標工作所需的各種表格,評標委員應當了解和熟悉招標項目的如下內容:
(一)招標項目規(guī)模、標準和工程特點;
(二)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評標標準、評標辦法;
(三)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主要技術要求、質量標準及其它與評標有關的內容。
第十五條 評審程序
第一階段 資格審查
第二階段 初步評審
第三階段 詳細評審
第十六條 資格審查
一 通過審查的主要條件:
(一) 投標人應具有獨立訂立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二)投標人和擬派的項目經理(注冊建造師資格證書)的資質等級、類別應滿足招標公告要求;
(三)投標人擬派的項目管理班子各類崗位證書齊全有效;
(四)投標人已經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
(五)投標人未處于被責令停業(yè)、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者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tài);
(六)外地企業(yè)進孝手續(xù)辦理已完畢;
(七)投標人擬派的項目經理未因騙取中標或者嚴重違約以及發(fā)生重大工程質量、安全生產事故等問題,被有關部門暫停投標和承接新的工程,并處于暫停期內;
(八)投標人未因《安全生產許可證》被暫扣,并處于暫扣期內;
(九)投標人擬派的項目經理未因其它方面原因發(fā)生不良行為記錄,并處于暫停投標和承接新的工程的期限內;
(十)投標人未因拖欠工人工資或分包工程款,被有關部門暫停投標資格并處于暫停期內;
(十一)投標人無其它違反法律、法規(guī)的行為;
(十二)以聯(lián)合體形式申請資格審查的,聯(lián)合體各成員單位的各項資格(資質)條件必須符合要求,各成員單位簽訂的共同投標協(xié)議書各方責任明確。
以上審查主要條件需提供原件備評標專家核驗。經評委審查主要條件中不符合以上條件之一的,作為資格審查未通過。
二 強制性資格條件評審
投標人必須滿足資格審查強制性條件要求,包括業(yè)績、主要人員資歷、設備、財務能力等強制性條件的要求,強制性條件要求見資格后審資料規(guī)定。
未通過強制性條件要求的投標文件作為資格審查未通過。
三 投標申請人應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提供的資料必須準確詳細,以便資格審查時做出正確的判斷。如果申報資料弄虛作假,影響評標專家判斷的,視為資格審查不合格,并按照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處罰。投標申請人的企業(yè)信息資料如在湖北孝感招標采購網上錄入且經有關部門審核后,評標委員會可以以網上錄入的資料作為審查和評標依據(jù)。
第十七條 初步評審
評標委員會還應對通過資格審查的投標文件進行初步評審,只有通過初步評審才能進入詳細評審。
初步評審是指評標委員會審查每一投標文件是否對招標文件提出的所有實質性要求和條件作出響應,有無顯著的差異或保留。
通過初步評審的主要條件:
(一)投標文件按照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格式、內容填寫,字跡清晰可辨。
1.投標書按招標文件規(guī)定填報工期、投標最終報價、擬委任的項目經理姓名及工程質量目標等,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親筆簽字,并蓋有法人章;
2.投標書附錄的所有數(shù)據(jù)均符合招標文件規(guī)定(表格不能少,若無,則填無);
3.投標書附表齊全完整,內容均按規(guī)定填寫;
4.投標文件按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形式裝訂。
(二)投標文件(正本)上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代理人的簽字(含小簽)或蓋章齊全,符合招標文件規(guī)定:如投標書、投標書附錄、投標擔保、授權書(如有)、投標書附表等。
(三)按照招標文件的規(guī)定格式、時效和內容提供了投標擔保(投標擔保分投標擔保金和履約擔保金兩部分)。
1.投標擔保為無條件式投標擔保;
2.投標擔保的受益人名稱與招標人規(guī)定的受益人一致;
3.投標擔保金額應按照有關規(guī)定提供不超過投標總價的2%或最高不超過80萬元的投標保證金,匯到市建設工程招投標管理機構指定的銀行帳號(其中匯款人帳號必須是投標企業(yè)的基本帳號,其它帳號無效)。
4.投標擔保有效期為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有效期,未中標單位的投標保證金在招標人和中標人簽定合同5個工作日后退還。中標人投標保證金在與招標人簽定合同5個工作日辦理完相關手續(xù)后轉入招標人指定的銀行帳號作為履約擔保金。
5.投標擔保票據(jù)的出具人名稱應與投標人名稱一致。
(四)投標人是以聯(lián)合體形式投標的,需提交聯(lián)合體協(xié)議書副本。
(五)有分包計劃的應提供分包計劃,且分包內容符合規(guī)定。
(六)投標文件載明的招標項目完成期限不得超過規(guī)定的時限。
(七)工程質量目標必須滿足招標文件要求。
(八)一份投標文件中應只有一個投標報價,不得提交選擇性報價。
(九)投標文件不應附有招標人不能接受的條件。
投標文件不符合以上條件之一的,三分之二(含)以上評標委員會成員認為其存有重大偏差的,應對其作廢標處理。
第十八條 詳細評審
評標委員會還應對通過初步評審的投標文件從合同條件、技術能力以及投標人以往施工履約信譽等方面進行詳細評審,并按通過或不通過對投標文件進行評價。
(一)對合同條件進行詳細評審的主要內容包括:
1.投標人應接受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風險劃分原則,不得提出新的風險劃分辦法;
2.投標人不得增加業(yè)主的責任范圍,或減少投標人義務;
3.投標人不得提出不同的工程驗收、計量、支付辦法;
4.投標人在投標活動中不得含有欺詐行為;
5.投標人不得對合同條款有重要保留。
投標文件如有不符合以上條件之一的且三分之二(含)以上評委認為屬重大偏差的,應對其作廢標處理。
(二)對財務能力、技術能力、管理水平和以往施工履約信譽方面進行評審。
評審過程中,發(fā)現(xiàn)投標人有以下情況之一的且三分之二(含)以上評委認為不通過的,應對其作廢標處理:
1.承諾的質量檢驗標準低于國家強制性標準要求;
2.生產措施存在重大安全隱患;
3.關鍵工程技術方案不可行;
4.施工業(yè)績證明材料存在虛假。
第十九條 在評標過程中,評標委員會發(fā)現(xiàn)投標人以他人的名義投標、串通投標或以其他弄虛作假方式投標的,經三分之二(含)以上評委認為屬實的,該投標人的投標應作無效投標處理并追究其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二十條 在評標過程中,評標委員會發(fā)現(xiàn)投標人的報價明顯低于其他投標報價,使得其投標報價可能低于成本的,應當要求該投標人作出書面說明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投標人不能合理說明或者不能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的,由評標委員會認定該投標人以低于成本報價競標,其投標應作無效投標處理。
第二十一條 評標委員會可以書面方式要求投標人對投標文件中含義不明確、對同類問題表達不一致或者有明顯方案和計算錯誤的內容作必要的澄清、說明或者補正。澄清、說明或者補正應以書面方式進行并不得超出投標文件的范圍或者改變投標文件的實質性內容。
第二十二條 投標人資格條件不符合國家有關規(guī)定和招標文件要求的,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對投標文件進行澄清、說明或者補正的,評標委員會可以否決其投標。
第二十三條 按上述規(guī)定經評標委員會認定無效的投標文件、被否決的投標文件、符合性評審不合格的投標文件不再進入詳細評審階段。
第二十四條 依法進行公開招標的項目投標人不得少于5個,經評標委員會評審所有投標文件被否決的,招標人應當依法重新組織招標。
四 定標辦法
第二十五條 評標報告由評標委員會全體成員簽字。對評標結論持有異議的評標委員會成員可以書面方式闡述其不同意見和理由。向招標人提交書面評標報告后,評標委員會即告解散。
第二十六條 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招標人應當確定排名第一的中標候選人為中標人。排名第一的中標候選人放棄中標、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標文件規(guī)定應當提交履約擔保而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未能提交的,招標人可以確定排名第二的中標候選人為中標人。排名第二的中標候選人因前款規(guī)定的同樣原因不能簽訂合同的,招標人可以確定排名第三的中標候選人為中標人。
第二十七條 招標人應當自確定中標人之日起十五日內,將評標報告及相關資料報市建設工程招投標管理部門備案。市建設工程招投標管理部門自收到書面報告之日起五日內未通知招標人在招標投標活動中有違法行為的,招標人可以向中標人發(fā)出中標通知書,并將中標結果通知所有未中標人。中標通知書的實質性內容應當與中標人的投標文件的內容相一致。
五 附則
第二十八條 本辦法由市建設委員負責解釋。
第二十九條 本辦法自2008年7月1日起施行。
第三十一條 原《孝感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招標評標定標試行辦法》(孝建設發(fā)[2007]32號)文同時廢止。
附:《孝感市建設工程施工招標評標辦法》
附:
孝感市建設工程施工招標評標辦法
此辦法為綜合評定法,評標內容由技術標、商務標、綜合標三部分組成。設定三部分不同的權重,經加權后,總分值為100分。技術標、商務標、綜合標權重應按下列比例選用:
一類及二類工程: 技術標的權重為18%,商務標的權重為70%,綜合標的權重為12%。
三類及四類工程:技術標的權重為8% ,商務標的權重為80%, 綜合標的權重為12%。
技術標評審:主要是指對施工方案或施工組織設計的可行性的評估;
商務標評審:包括投標報價校核、分析報價構成的合理性,并與標底價格進行對比分析(設有標底的);
綜合標評審:主要是指對工程質量、施工工期以及投標人的項目班子配備、類似工程經歷等內容進行評估、分析、比較。
一、技術標100分(采用暗標形式)
(1)主要施工方法[18分]
(2)擬投入的主要物資計劃[6分]
(3)擬投入的主要施工機械計劃[6分]
(4)勞動力安排計劃[6分]
(5)確保工程質量的技術組織措施[6分]
(6)確保安全生產的技術組織措施[6分]
(7)確保工期的技術組織措施[6分]
(8)確保文明施工的技術組織措施[6分]
(9)施工總進度表[12分]
(10)施工總平面布置圖[14分]
(11)施工組織設計的針對性、完整性[14分]
如施工組織設計基本內容缺項,該項可打零分。
如評委所給施工組織設計總分少于70分,評委應注明評分理由,并在評標會上宣讀。在技術標評標過程中,評標委員會個別成員的單項評分與其余評標委員會成員的單項評分平均差異在20%以上或有重大意見分歧時,可以提請評標委員會進行復審。
二、商務標 100分
1、招標人應對招標的工程設置標底,標底作為招標人控制招標工程造價的最高限價,在開標前三個工作日由招標人將標底價在孝感市綜合招投標交易中心公告欄及網站上予以公示。投標報價低于最高限價均為有效投標報價,高于最高限價的為廢標。
標底編制機構應保證標底的編制質量,并對成果文件的準確性、真實性負責。標底編制的依據(jù)為:
(1)招標文件及其補充文件;
(2)施工設計圖紙;
(3)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發(fā)布的工程消耗量定額及統(tǒng)一基價表、估價表、費用定額及計價辦法;
(4)工程造價管理機構發(fā)布的人工、材料、機械市場信息價;
(5)施工現(xiàn)場條件或施工組織設計;
(6)當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前送達的投標文件超過12家的(不含12家),由招標人在開標現(xiàn)場隨機抽取12家作為有效投標人進入下一步程序。
2、評標價的確定辦法:當有效投標報價少于5家(含5家)的,評標價為各有效投標報價的算術平均值乘以(1-F%);當有效投標報價超過5(不含5家)——12家(含12家)的,評標價為各有效投標報價中去掉一個最高報價、兩個最低報價后的算術平均值乘以(1-F%)。
F%——投標競爭下浮率。F取值應為1、2、3、4。F取值在開標現(xiàn)場抽簽確定。
3、商務標的得分為:
a、投標人的投標報價低于評標價的,每低于1.0%扣1.5M分,不足1.0%的按插入法計算。該項記分公式為:
K=100-[(Q-q)/Q]×100×1.5M (0≤K≤100)
b、投標人的投標報價高于評標價的,每高于1.0%扣1.5M分,不足1.0%的按插入法計算。該項記分公式為:
K=100+[(Q-q)/Q]×100×1.5M (0≤K≤100)
以上式中:q——投標報價,Q——評標價,
M——當商務標權重為80%時,取值2,
當商務標權重為70%時,取值3。
三、綜合標 100分
1、項目班子配備30分
(1)項目經理6分
a、項目經理資質等級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并按規(guī)定明確只承擔一個工程4分或注明有特殊情況只同時(就近)承擔兩個工程的1分。
b、項目經理簡歷表2分
(2)項目經理有類似工程經驗11分
a、項目經理有類似工程經歷4分
b、項目經理類似工程履約情況(如工期、質量、安全、造價)7分
(3)項目技術負責人4分
(4)項目管理班子人員構成9分
a、人員齊備專業(yè)配套,具備相關崗位證書6分
b、主要技術、經濟、管理人員素質高、業(yè)績優(yōu)3分
2、投標工期10分
(1)對工期有承諾,有違約經濟處罰措施,且合理可行6分;
(2)投標工期在《全國統(tǒng)一建安工程工期定額》的0至-15%范圍內(含0 -15%)的得1分。投標工期超過國家定額工期0至-15%范圍內的不得分。
(3)投標工期比招標文件要求的工期縮短,按每縮短5%加1分的辦法累計加分,不足5.0%的按插入法計算,最多不超過3分;
3、工程質量目標10分
(1)有創(chuàng)優(yōu)良工程具體措施且合理可行5分;
(2)對招標工程質量目標有承諾,有違約經濟處罰措施,且合理可行3分;
(3)對工程保修有承諾,有違約經濟處罰措施,且合理可行2分;
4、工程安全目標10分
(1)對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目標有承諾,有文明施工措施計劃,且合理可行5分;
(2)對生產安全事故控制在“雙零”目標有承諾,并對目標的分解和執(zhí)行有考核辦法,且合理可行3分;
(3)對工程在施工中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有具體安全生產管理各項規(guī)章制度和安全生產應急預案2分。
5、投標人近二年業(yè)績、信譽40分
(1)投標人近二年獲得省級及以上建設行業(yè)主管部門表彰的優(yōu)秀企業(yè)或優(yōu)秀項目經理每個加2分,獲地(市)級建設行業(yè)主管部門表彰的優(yōu)秀企業(yè)或優(yōu)秀項目經理每個加1分,同一個項目經理或同一企業(yè)在同一年度的只按最高獎項計算得分,最多得10分。
(2)投標人近二年內獲得省級及以上優(yōu)良樣板工程獎章的或無質量通病的每項加2分,獲地(市)級優(yōu)良樣板工程獎章的或無質量通病的每項加1分。同一個工程只按最高獎項計算得分,最多得10分。
(3)投標人近二年獲得省級及以上安全文明施工現(xiàn)場的每項加2分,地(市)級安全文明施工現(xiàn)場的每項加1分,同一個工程只按最高獎項計算得分,最多得10分。
(4)、近兩年內投標人市場行為無不良記錄的得10分,否則該項得零分。
四、計分辦法
(1)評標委員會成員按照招標文件和本辦法上述有關規(guī)定,給各投標文件評分,并按下列公式確定各投標人的評定分數(shù):
評定分數(shù) = 技術標得分×技術標權重+ 商務標得分×商務標權重+ 綜合標得分×綜合標權重。
(2)各投標人投標的最終得分為各評委所評定分數(shù)中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后的算術平均值。
(3)各項統(tǒng)計、評分結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精確到小數(shù)點后兩位。
(4)評標委員會根據(jù)各投標人投標的最終評分,按高低次序確定投標人最終的排列名次,并按照招標文件中的規(guī)定推薦合格的中標候選人。如果投標人的最終評分相同,則投標報價低的投標人排名優(yōu)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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