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挖土前根據(jù)安全技術交底了解地下管線、人防及其他構筑物情況和具體位置。地下構筑物外露時,必須進行加固保護。作業(yè)過程中應避開管線和構筑物。在現(xiàn)場電力、通信2m范圍內和現(xiàn)場、熱力、給排水等管道1m范圍內挖土時,必須在主管單位人員監(jiān)護下采取人工挖土。
2、開挖槽、坑、溝深度超過1.5m,必須根據(jù)土質和深度情況按安全技術交底放坡,遇邊坡不穩(wěn)、有坍塌危險征兆時,必須立即撤離現(xiàn)場,并及時報告施工負責人,采取可靠排險措施后,方可繼續(xù)挖土。
3、槽、坑、溝必須設置人員上下坡道或安全梯。嚴禁直接從溝、坑邊壁上挖洞攀登爬上或爬下。間歇時,不得在槽、坑坡角下休息。
4、挖土過程中遇有古墓、地下管線、電纜或其他不能辨認的異物和液體、氣體時,應立即停止作業(yè),并報告施工負責人,待查明處理后,再繼續(xù)挖土。
5、人工挖土時,兩人橫向間距不得小于2m,縱向間距不得小于3m。嚴禁掏洞挖土,搜底挖槽。
6、從槽、坑、溝中吊運土至地面時,繩索、滑輪、鉤子、籮筐等垂直運輸設備、工具應完好牢固。起吊、垂直運送時,下方不得站人。 (責任編輯:建筑小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