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后利潤的分配順序
1、彌補以前年度虧損
公司的法定公積金不足以彌補以前年度虧損的,在按規(guī)定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前,先用當年利潤彌補虧損。
2、提取法定公積金(強制公積金)
(1)法定盈余公積金的提取比例,一般為當年實現凈利潤的10%;法定盈余公積金累計額達到注冊資本的50%以上時,可以不再提取。
(2)法定公積金的用途包括:彌補虧損;擴大公司經營規(guī)模(增加投資);增加公司注冊資本(留存的法定公積金,不得少于轉增前公司注冊資本的25%)。
3、提取任意盈余公積金
由股東大會或類似機構批準。
4、向投資者分配的利潤或股利
優(yōu)先股股利;普通股股利;轉作資本(或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5、未分配利潤
留待以后年度分配,并在“資產負債表”(所有者權益)中單獨反映. (責任編輯:建筑小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