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先向孔內(nèi)送漿,待漿液冒出孔口,并達到規(guī)定的濃度或送入不少于1.0m³漿量后,才可依次送入高壓水和壓縮空氣。
(2)必須在水、氣、漿壓力和流量及旋轉(zhuǎn)速度或擺動頻率、擺動角度、噴射方向均達到設計要求后,才能按要求提升噴桿。
(3)水泥漿必須攪拌均勻,隨拌隨用,超過4h的余漿不宜使用。
(4)不同地層的提升速度,應通過試驗確定,宜取6-15cm/min。
(5)噴灌作業(yè)應連續(xù)進行,如噴桿分段提升,其搭接長度應不小于10cm。
(6)噴灌至設計高程后,應用水灰比為0.5:1—0.8:1的漿液進行靜壓灌漿,直至終噴高程漿液不下降為止。
(7)噴灌結束后,應將所有設備、機具清洗干凈。
(8)噴灌過程中,應有專人控制、觀測和記錄。對施工工藝參數(shù)和施工過程中的各種異常現(xiàn)象應作詳細記載。 (責任編輯:建筑小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