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工程造價歸口管理機構,各工程造價咨詢企業(yè),各有關單位:
為加強貴州省建設工程造價員的管理,規(guī)范造價員的從業(yè)行為,維護社會公共利益,依據原建設廳《關于建設工程造價員資格由貴州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總站歸口管理的通知》(黔建造通〔2005〕345號)精神,根據《關于印發(fā)〈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員管理辦法〉的通知》(中價協〔2011〕21號)要求,結合我省實際情況,對《貴州省實施〈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員管理暫行辦法〉細則》(黔造價〔2008〕2號,以下簡稱暫行細則)進行了全面修訂。現將修訂后的《貴州省〈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員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印發(fā)給你們,請遵照執(zhí)行,暫行細則同時廢止。
附件:1.《貴州省〈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員管理辦法〉實施細則》
2.貴州省《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員》從業(yè)資格證書考試報名表
3.貴州省《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員》從業(yè)單位變更(省內)申請表
4.貴州省《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員》從業(yè)單位變更(跨省)申請表
5.貴州省《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員》驗證申請表
6.貴州省《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員》證、章遺失補辦申請表
二〇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件1 貴州省造價員管理辦法實施細則2012年3月30日.doc
附件2~6.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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