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公路工程造價人員過渡考試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交通運輸廳(局、委)職業(yè)資格制度領導小組辦公室:
為適應交通運輸基礎設施建設對公路造價人才的需求,解決公路工程造價人員數(shù)量與工程建設實際需求不適應的突出矛盾,經研究,定于2013年3月23日至24日舉行2013年度公路工程造價人員過渡考試,F(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內容
本次考試內容依據(jù)是《公路工程造價人員資格考試大綱》(交職發(fā)〔2011〕255號)。
二、甲級資格考試
(一)考試時間。
日 期 |
時 間 |
科 目 |
2013年
3月23日 |
9:00~11:30 |
公路工程造價基礎理論及相關法規(guī) |
14:00~16:30 |
公路工程造價的計價與控制 |
2013年
3月24日 |
8:00~11:30 |
公路工程造價案例分析 |
14:00~16:30 |
公路工程技術與計量 |
(二)報考條件。
1.報考人員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工程造價專業(yè)大專畢業(yè),從事公路工程造價業(yè)務工作滿5年;工程或工程經濟類大專畢業(yè),從事公路工程造價業(yè)務工作滿6年;
(2)工程造價專業(yè)本科畢業(yè),從事公路工程造價業(yè)務工作滿4年;工程或工程經濟類本科畢業(yè),從事公路工程造價業(yè)務工作滿5年;
(3)獲上述專業(yè)第二學士學位或碩士學位,從事公路工程造價業(yè)務工作滿3年;
(4)獲上述專業(yè)博士學位,從事公路工程造價業(yè)務工作滿2年。
2.參加2012年度考試且成績合格的科目不需要重新參加考試。
3.本通知印發(fā)之日前,已取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統(tǒng)一印制的造價工程師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者,可免試“公路工程造價基礎理論及相關法規(guī)”和“ 公路工程造價的計價與控制”科目,只參加其余兩個科目的考試。
(三)報考程序。
1.網(wǎng)上報名:報考人員應于2012年10月29日至12月21日期間登錄交通職業(yè)資格網(wǎng)(),按規(guī)定如實、準確填寫本人報考信息并打印報名表。
2.現(xiàn)場確認:報考人員應在工作單位、所服務的項目或戶籍(以身份證件標明的住址為準)所在地。▍^(qū)、市)公路(交通)工程定額(造價管理)部門(以下簡稱省級定額站)規(guī)定的時間內,持以下材料完成現(xiàn)場確認:
(1)加蓋工作單位公章的報名表;
(2)一張白底免冠彩色證件照(尺寸為2.5厘米×3.5厘米);
(3)本人身份證件原件和復印件;
(4)免試“公路工程造價基礎理論及相關法規(guī)”和“ 公路工程造價的計價與控制”科目者,還須同時提交《造價工程師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
(5)參加2012年度考試且部分科目成績合格的人員需提交2012年度公路工程造價人員過渡考試成績單。
如姓名或身份證件號碼與2012年報考時的姓名或身份證件號碼不一致的,應主動告知省級定額站,同時提交公安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否則將影響考試成績的確認。
3.打印準考證:2013年3月1日至3月22日,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可從交通職業(yè)資格網(wǎng)打印準考證,在準考證指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四)考務工作。
1.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負責本地區(qū)的考務工作?键c設在各省、自治區(qū)的省會城市和除上海以外的直轄市。
2.省級定額站應于2013年1月11日前完成以下工作:
(1)報考人員材料審核工作,包括是否符合報考條件、是否符合免試條件、參加2012年度過渡考試且部分科目成績合格的人員其姓名或身份證件號碼有無變動等。
(2)集中匯總姓名或身份證件號碼的變動信息,函報部職業(yè)資格中心。
(3)確認準考證信息,開通準考證打印權限。
3.考試監(jiān)督管理工作由考點所在地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的人事和紀檢監(jiān)察部門負責,部在考試期間派員抽查。
三、乙級資格考試
乙級資格考試由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組織實施。為方便考生和各地考試組織實施單位,與甲級資格考試同時開通網(wǎng)上報名系統(tǒng)。
四、有關要求
(一)考點所在地的省級定額站要細化工作流程,規(guī)范工作程序,切實做好報考資格審查工作,及時報送報考人員變動信息。現(xiàn)場確認時應認真核對報考人員的有關信息,核查有關證件及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并對有關材料復印件的真實性負責。
(二)各考點應加強監(jiān)考及考場管理,并有專人值班,值班時間從2013年3月22日17時至3月24日18時。請有關省級定額站于2013年3月11日前將甲級資格考試值班人員名單和聯(lián)系方式(固定電話、手機、傳真、電子郵箱、通信地址、郵編等)函告部職業(yè)資格中心,聯(lián)系人:李迪斯,電話:(010)65299033,傳真:(010)65299043。
交通運輸部職業(yè)資格制度領導小組辦公室(章)
2012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