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辦標函[2009]805號
國務院有關部門有關司,有關省、自治區(qū)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直轄市建委及有關部門,有關協(xié)會,總后營房基建部工程局,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標準定額研究所,有關標準主編單位:
為保障工程建設標準的質量和技術水平,適應工程建設發(fā)展的需要,按照《工程建設標準復審管理辦法》(建標[2006]221號,以下簡稱“《復審辦法》”)的規(guī)定,我部組織制定了《2009年工程建設標準復審計劃》(以下簡稱“《復審計劃》”),對2001至2004年發(fā)布的工程建設標準進行復審。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工程建設標準復審工作以科學發(fā)展觀為指導,堅持以人為本,結合國家有關產業(yè)調整和振興規(guī)劃的實施,適應國家產業(yè)結構調整,突出節(jié)能節(jié)水節(jié)材節(jié)地、保證工程質量安全、方便人民群眾、維護公共利益、保護環(huán)境、資源節(jié)約與綜合利用的要求,積極推進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應用,促進工程建設標準技術水平提高。
二、復審要求
。ㄒ唬⿵蛯徆ぷ鲬獓栏癜凑铡稄蛯忁k法》的規(guī)定進行,對《復審計劃》所列標準進行逐項復審;
(二)《復審計劃》中的組織單位按本通知的要求制定復審工作實施計劃,將復審任務及有關要求通知相關標準的主編單位,并做好復審工作的組織、指導和協(xié)調工作;
。ㄈ┲骶巻挝粦Y合標準發(fā)布后的實施、咨詢、反饋等情況,按照復審工作實施計劃開展標準具體復審工作, 填寫《工程建設標準復審審議意見表》,并附專家審查意見,報送組織單位。
。ㄋ模┙M織單位應對每項標準的審議意見提出處理意見,并形成《工程建設標準復審意見匯總表》;
。ㄎ澹⿵蛯徆ぷ鹘Y束后,組織單位應及時完成復審工作總結報告,連同《工程建設標準復審審議意見表》、《工程建設標準復審意見匯總表》、專家審查意見及其電子文檔報送我部標準定額司。
三、工作進度要求
2009年11月15日前,各標準主編單位完成具體復審工作,并將《工程建設標準復審審議意見表》和專家審查意見,報送組織單位;
2009年11月30日前,各組織單位完成復審工作總結報告、《工程建設標準復審審議意見表》、《工程建設標準復審意見匯總表》,報送我部標準定額司;
2009年12月31日前,我部完成復審審議意見審核,公布復審結果。
《復審辦法》、《復審計劃》、《工程建設標準復審審議意見表》、《工程建設標準復審意見匯總表》可從國家工程建設標準化信息網(網址:www.ccsn.gov.cn)下載。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辦公廳
二〇〇九年九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