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化學危險品倉庫地面的防火要求是什么?
(1)儲存氧化劑、易燃液體、固體和劇毒物品的庫房,應采取容易沖洗的不燃燒地面。
(2)存放甲、乙類桶裝易燃液體的庫房,為防止液體流淌出庫外,或是需要收集沖洗地面有害廢水的庫房,均應在庫房門設水泥斜坡,坡頂高出庫內地坪15--2Ocm。離地}m的內墻面應用水泥粉刷,以防易燃液體溢滲墻內。在庫內四周應設置明溝,通向庫外墻角處的收集坑應加設閘閥控制,收集坑應加覆蓋。
(3)遇水燃燒爆炸的物品庫房,應設有防止水浸潰損失的設施。
(4)有防止產生火花要求的庫房地面,應采用“不發(fā)火地面”。目前大量采用的是不發(fā)火無機材料地向。
這種地面與一般水泥地面構造相同,只是在面層上嚴格選用粒徑為3一5mm的白云石、大理石等細石骨料,用銅條或鋁條分格.
為慎重起見,必須進行試驗后,再進行施工。方法是:用手持式(1440r/min),裝上直徑15cm的金鋼砂輪,在暗室或夜間打磨試塊,進行發(fā)火試驗,以不產生火花為合格.在試驗時,砂輪旋轉的線速度,相當于鐵質工具或容器從3m高處自由落下時撞擊地面的速度。 (責任編輯:建筑小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