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價工程師《造價管理》知識點:撤銷注冊 時間:2015-11-29 20:54 來源: 作者: 點擊:次 撤銷注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冊機關或其上級行政機關依據(jù)職權或者根據(jù)利害關系人的請求,可以撤銷注冊造價工程師的注冊: a.行政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作出準予注冊許可的; b.超越法定職權作出準予注冊許可的; c.違反法定程序作出準予注冊許可的; d.對不具備注冊條件的申請人作出準予注冊許可的; e.依法可以撤銷注冊的其他情形。 同時,申請人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獲準注冊的,應當予以撤銷。 (責任編輯:建筑小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