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規(guī)定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
(1)大型基礎設施、公用事業(yè)等關系社會公共利益、公眾安全的項目;
(2)全部或部分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者國家融資的項目;
(3)使用國際組織或者國外政府貸款、援助資金的項目。
《工程建設項目招標范圍和規(guī)模標準規(guī)定》要求,達到以下標準之一的,必須進行招標:
(1)施工單項合同在2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2)重要設備、材料等貨物的采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1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3)勘察、設計、監(jiān)理等服務的采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5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4)單項合同估算價低于上述三項標準,但項目總投資額在30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責任編輯:建筑小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