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人技術水平低,責任心差,立柱鋼筋骨架制作質量較差,加工尺寸與規(guī)范和設計偏差加大,特別是內側加強箍圈加工不精確,形成橢圓。
2、立柱施工時需多次測量放樣,累計測量誤差較大(前后兩次放樣最大偏差達到2cm)。
3、鋼筋骨架在安裝時未采取任何措施,導致在吊裝時鋼筋骨架產生變形,骨架安裝定位時中心位置偏差較大;澆筑基礎頂層砼時,鋼筋骨架未采取固定措施,特別是采用流槽下放砼時沖擊力較大,使鋼筋骨架發(fā)生移位。
4、保護層墊塊或木楔間距偏大,數(shù)量不足,綁扎、固定不牢固,澆筑砼時墊塊或木楔移位甚至脫落。
5、施工技術交底不到位、交底不詳細,技術工人對規(guī)范及設計圖紙要求不明確。
6、質量責任制不明確,落實不到位,F(xiàn)場施工人員、自檢人員質量意識薄弱,責任心差,盲目追求工程進度,忽視工程質量。 (責任編輯:建筑小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