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勞動合同法》的規(guī)定,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后,如果勞動者不能從事或者勝任工作,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用人單位額外支付勞動者最低( )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A、5. B、3 C、2 D、1
【正確答案】D 【答案解析】本題考查的是勞動合同制度中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的具體權利義務。根據《勞動合同法》,勞動者不能從事或者勝任工作的,或者勞動合同訂立時依據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參見教材P140。 (責任編輯:建筑小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