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日前,江蘇中瑞路橋建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瑞公司),舉報河南省機西高速公路建設有限公司(簡稱:機西高速公司)高速公路工程招投標違法,致使相關投標公司肆意串標、圍標,嚴重擾亂河南省高速公路招投標市場,損害其它投標公司合法權益等問題。記者調查發(fā)現(xiàn),在這項工程招標中,的確出現(xiàn)了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多家公司參加同一標段工程招投標的現(xiàn)象。對此,招標方機西高速公司則稱,“該招標文件是套用交通部2009版招標文件、且經(jīng)過河南省交通廳審核批準”,事實情況如何呢?

5月7日,河南省交通運輸廳建管處以“河南機西高速公路主體工程招標不違規(guī)”為題進行《情況說明》,隨后受到中瑞公司及網(wǎng)友“國家法律遭遇冷板凳”的質疑。機西高速是否違法,招標中是否存在串圍標行為,河南省高速工程招投標以后將依據(jù)什么法,諸多疑問,一時難辨。
記者調查發(fā)現(xiàn),在這項工程招標中,的確出現(xiàn)了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多家公司參加同一標段工程招投標的現(xiàn)象。對此,招標方機西高速公司則稱,“該招標文件是套用交通部2009版招標文件、且經(jīng)過河南省交通廳審核批準”,事實情況如何呢?

從相關單位網(wǎng)站上下載的機構設置框架圖表
高速招標問題多 肥水不流外人田
據(jù)了解,鄭州機場至西華縣高速公路,全長106.3公里,項目投資人是河南省收費還貸高速公路管理中心,項目建設單位為河南機西高速公路建設有限公司。
中瑞公司舉報帖稱:機西高速公路公司在其下轄的“機場至西華高速公路”一期主體工程招標過程中,接受中交第一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及其所屬的全資子公司——廈門、海威、第一、第五、第六工程有限公司及兩個控參股公司參與投標;接受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與其所屬的全資子公司——第三、第四、第六工程有限公司、一控股公司參與投標;接受中鐵十五局集團有限公司與其所屬的全資子公司——第五、第七工程有限公司。并將上述不符合資格的競標公司評為第一中標候選人,嚴重違反了國家《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
記者在中交一公局和中交二公局公開信息中查到,舉報中所提到的參與同標段的競標公司,確實為其下屬全資公司、控股公司。在河南機西高速公路招投標公開信息上顯示,這些公司也全部參與了投標及同標段競標。其中,幾家投標公司還被評為第一中標候選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以下簡稱:《招投標法條例》)第34條規(guī)定,“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違反前兩項規(guī)定,相關投標均無效!
江蘇中瑞路橋建設有限公司據(jù)此認為,作為招標單位的河南省機西高速公路公司存在違法招標行為,導致相關參與投標公司,肆意串標、圍標,嚴重擾亂河南高速公路招投標市場,損害其它投標公司合法權益。
而中瑞公司之所以敢于實名舉報招標公司,與交通主管部門“叫板”,則事出有因。作為機西高速投標單位,中瑞公司本被評為該工程A類第七標段第一中標候選人。隨后遭同為投標公司的中交第一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交一工局)、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交二工局)、中鐵十五局集團有限公司等公司舉報,稱其涉嫌人員資質造假。
中瑞公司遭舉報后,遂對機西高速公路公司在其下轄的“機場至西華高速公路”一期主體工程招標過程中的圍標、串標行為實名舉報。
那么,機西高速公司是否真的是有法不依、故意違規(guī)?還是另有他情?

從機西高速招標網(wǎng)上下載的相關招投標信息表
隨機抽簽藏貓膩 “母子公司”同競標
作為投標公司,中瑞公司將上述違反《招投標法條例》規(guī)定的公司向機西高速公司反映。機西高速公司項目負責人的回答是,“此次招標文件沒有依據(jù)《招投標法條例》,而是套用交通部2009版招標文件,經(jīng)過河南省交通廳審核批準”。
交通部2009版招標文件是什么樣的一份文件?他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有何不同?
據(jù)了解,2009版招標文件指的是,交通部2009年出臺的的《公路工程標準施工招標文件》,其中規(guī)定:具有投資參股關系的關聯(lián)企業(yè),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關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為同一個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不得同時對同一標段投標,否則均按廢標處理。
2009版文件對母公司的解釋為:國資委直接監(jiān)管的中央企業(yè)不屬于本規(guī)定的母公司,其一級子公司可同時對同一標段投標,但同屬一個子公司的二級子公司不得同時對同一標段投標。如果按此執(zhí)行,國資委直接監(jiān)管的中央企業(yè)有:中鐵建、中交建、中國鐵路工程總公司三家央企進入本次投標,其一級子公司同時投標、但二級子公司也同時投標,明顯與《公路工程標準施工招標文件》招標公告3.4款規(guī)定不符。
正因2009版文件對于子母公司的規(guī)定存在漏洞、弊端,2011年,國務院公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成為了新的招投標準則。全國各省的項目招標文件均參考《招投標法條例》,嚴格按照規(guī)定來要求投標人的資格,均不再機械套用交通部2009版的《公路工程標準施工招標文件》中有關投標人資格的相關要求。
河南省交通廳在5月7日回復中稱,機西高速該項目主體工程采用的是河南省交通廳研究探索出的一套新招標辦法——固定標價隨機抽取法。投標人按照公路工程專業(yè)類別報名投標,承諾以招標人報價作為投標報價,招標人在開標時每標段隨機確定3家入圍投標人,由評標委員會對入圍投標人的投標文件進行評審并推薦中標候選人的評標辦法。
交通廳稱,具體到機場至西華高速公路主體工程招標來說,整個項目劃分了A、B兩類工程,共11個標段。投標人在投標時僅允許對工程類別投標,不允許對標段投標。投標人中標機會完全是隨機的,任何人都無法操縱其可能中標的標段。不存在總公司與子公司在同一標段競標情況,整個招標過程符合國家招投標法律法規(guī)和交通廳相關規(guī)定。
回復發(fā)出后,立即引起中瑞公司和一些網(wǎng)友的不滿。對于不存在總公司與子公司在同一標段競標情況一說,江蘇中瑞路橋建設有限公司認為是完全的隱瞞事實。
“金橋銀路”易腐敗 監(jiān)管不力隱患大
中瑞公司提出,在招標文件第五部分招標人報價認可承諾書中,明確載明“愿意接受你單位公布的經(jīng)公證機關公證的各施工合同段的招標人報價作為投標報價”,這表明如投標單位按此承諾,所投標段為該類別所有標段,總公司與子公司按此投標,難道不是同一標段競標嗎?如出現(xiàn)沒有按此承諾格式投標,招標文件第三章評標辦法3.2.3規(guī)定:投標文件的招標人報價認可承諾書未按照招標文件規(guī)定格式內容填寫的是作為廢標處理的。既然按此條規(guī)定沒有廢標情況出現(xiàn),說明具有母子公司的所有投標人同時參與了A類6個標段的投標,這能說沒有在同一標段競標嗎?
中瑞公司質疑,這些彼此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聯(lián)手參與投標,在搖號、抽簽的評選辦法中,顯然大大增加了入圍的概率,嚴重違反了招投標法規(guī)定的公平公正原則。河南省交通運輸廳在把《公路工程標準施工招標文件》和《招投標法條例》束之高閣,國家法律坐了“冷板凳”。
中瑞公司更認為,回復中關于這次招標到底執(zhí)行的是哪個文件,是國家法律還是“河南標準”,有沒有經(jīng)過河南省交通廳主管部門審核批準只字未提,明顯是底氣不足,避重就輕,監(jiān)管存在很大漏洞。
河南省一位人大代表告訴記者,“金橋銀路”婦孺皆知,特別是高速公路,可以說是用成摞的錢鋪起來的,工程施工無疑收益豐厚,很多路橋施工單位不惜代價、采取各種手段爭取中標。為求高速工程招投標公平、公正、公開,國家制定出《招投標法條例》,有效規(guī)避了招投標過程中的暗箱操作、貪污腐敗等問題,讓高速公路工程招投標、施工作業(yè)在陽光下進行。
他認為,河南機西高速公司的這種做法可謂是“舍近求遠”,有法不去參照。作為涉及金額巨大、容易滋生腐敗的道路工程項目,這種做法也會給主管部門工作造成很大被動,實在令人匪夷所思。
那么對于此事,河南省交通廳之前是否知曉?項目招標究竟應該依據(jù)何法,由誰核準?此次招標中違規(guī)公司將作何處理?河南省高速公路等工程招標今后又將依何法實施?
為了求解這些問題,記者聯(lián)系到河南省交通運輸廳相關負責人,希望進行采訪了解。然而截至記者發(fā)稿,未收到任何回復解答。
針對此事,本網(wǎng)將繼續(xù)關注。